经兰陵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,2023年3月,尚岩镇西纸坊村党支部书记张如信收取村民田某银土地承包费30000元,将其中20000元交到镇经管站代管,并以种植合作社收益资金的名义记入村账;剩余10000元用于支付挖掘机费用,收支未记入村账。村民田某喜一户四人常年在外地打工,2022年度和2023年度农村养老保险金共计2400元均委托张如信代缴。张如信收款后,未给四人缴纳2022年度、2023年度农村养老保险,直接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。
2024年12月,张如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并责令退赔群众财物。
来源:兰陵易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