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刘楗》,此词条收录于06/29,仅供参考 直隶大城(今河北省大城县)北赵扶村人,顺治三年进士,历任户科给事中、兵科右给事中、兵科左给事中、山西河东道副使、河南盐驿道参议、湖广按察使、江西布政使、太常寺卿、大理寺卿、都察院左副都御史、吏部侍郎、刑部尚书等职。